天津市新天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天钢公司院内制水车间购置桶装水灌装设备项目在公告平台进行招标,欢迎有实力、讲诚信、有合作意向的专业服务商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性能及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制水车间购置桶装水灌装设备。
2、项目内容:一套桶装水罐装设备生产线,生产量可以达到300桶/时。具体参数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3、性能要求:
(1)按照我公司要求,设备安装后操作流程简单易懂,保证正常生产。
(2)桶装水灌装设备与现有净水系统上下道工序进行连接,确保能够无障碍使用。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近1年社保缴纳记录)、付款账户信息(能体现12位行号),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社保险(三取任意一个即可)证明、资产负债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于本项目的许可经营范围;
4.资质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设备制造及相关行业资质证明;
5.业绩:近3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3家以上合作单位;
6.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招标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或欺诈行为、提供虚假资料、传统投标等不良行为;
7.凡有意参与报名单位请按照要求提供资质业绩,同时签订《廉洁诚信合作协议》(附后),随资质业绩一起提供。
8.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相关专业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甲方现场检查时需保证相关人员在现场,设备质保期至少一年以上;
10.桶装水灌装设备的规格尺寸需满足我公司现有场地要求,安装后与现有净水系统上下道工序确保能够无障碍连接使用。
三、投标方式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接到招标邀请的单位请按邀请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五千元,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招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新天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围堤道支行79740188000118159
四、报名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5日后结束报名(选取全部资质合格的报名单位参标)
五、公告发布人:天津市新天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网址:https://www.yun-zhaocai.com/
业务人员电话:孟祥娟 13516204576
平台人员电话:陈 竹 15822022406
报名咨询电话:柴向荣 24706962
六、报名方式:意向报名单位在招标公示期内,将报名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确保提供无误。同时将投标人资质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tgzhaobiaoband@vip.163.com)。报名请写清邮件主题: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
七、举报投诉方式:可采用电话、微信、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信函、举报箱及走访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倡导实名。
1.举报投诉手机号码:15930959111;
2.举报投诉微信号码:15930959111;
3.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号:SJJC111;
4.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jjc111@126.com;
5.举报投诉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五区五号楼 德龙控股 邮编100070。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天津市新天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廉洁诚信合作承诺书
为预防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保障双方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参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时,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杜绝以下行为:
1、私自以任何形式(包含通过代理商或第三方)与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产生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回扣、提成、手续费、好处费、有价证券、礼物、购物卡,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交通工具、房屋装修、资金借贷、货币兑换、商业或劳务合作、消费宴请、费用报销、旅游、保健康体、娱乐及其他贵重物品、有悖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的活动,但经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事先同意的商务宴请、考察、培训除外。
2、利用婚丧嫁娶、生育、病患、升迁、购房、乔迁等时机,以馈赠或借款为名,给予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大额现金或贵重礼品。
3、与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共同成立公司或允许参股我公司;为贵公司人员的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安排出境。
4、通过自己或第三方,以贿赂、说请等方式,干预贵公司计划申报、 招投标、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破坏贵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5、串通投标、围标,哄抬价格,组织价格联盟,中标后以价格过低弃标或要求加价。
6、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照、身份证明、 委托手续、投标书、报价单、物流单据、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材质单、 送货单、过磅单、竣工图、现场签证、验收资料、函件、陈述文件等。
7、借用他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接收贵方人员介绍的亲属或朋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者将项目分包给他们。
8、虚开发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9、运输中途卸货、换货、加水及掺杂掺假等行为,或无故委托第三方运输。如第三方有本条款所禁止行为,视为我公司违约并由我公司承担全 部责任。
10、任用因违规违纪、法律纠纷或受到刑事处罚的贵公司离职员工与贵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二、支持贵公司的廉洁诚信建设,积极配合贵公司审计监察部门不定期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并向审计人员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 若贵公司人员在业务过程中有索贿或其他不当行为,我公司应拒绝并 向贵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投诉。投诉邮箱:sjjc111@126.com,投诉微信公众号:SJJC111,投诉电话:15930959111(同微信号)。若对贵公司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视同我公司的贿赂行为。
三、本公司郑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
1、上述严格杜绝事项调查期间,贵公司有权暂停支付我公司货款。
2、我公司任何人员违反本承诺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情节较轻、未涉及贿赂且未造成实际损失的,我方向贵公司支付5000-100000元的违约金。
3、我公司任何人员有贿赂或不当行为的,我方应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合作之日至贿赂或不当行为被发现时已发生的交易金额30%的违约金(不低于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公司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损失部分金额。
4、贵公司有权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合同,其中因我方人员向贵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而停止合作的,我方自愿放弃所有贵公司欠我方的款项,包含采购未结款、销售预付货款、各种保证金等。
本廉洁诚信承诺书经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本承诺书自签署完成之日生效,并长期有效。双方合作期间另行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等合同性文件与本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为准。
承诺人: (加盖公章)
日期: